常建通〔2005〕98号
关于2005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根据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人教〔2005〕236号《关于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国务院第373号令规定:原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从2003年6月1日起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次考核对象为2003年6月1日前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但证书已到期的人员;2003年6月1日后获取证书的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未获取证书的人员。
2003年6月1日前已获证且证书继续有效的人员,需将证书提交市建设局审验。
二、考核工种
本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考核的工种为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指挥)。
三、考核工作的实施
1、培训:参加考核人员统一到常德市建设局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分理论与操作两部分。
2、专业技术知识考核。由省建设厅统一命题,闭卷考试。
3、实际操作考核。对参考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及安全规程逐一进行现场操作考核,由实际操作的老师综合打分。
4、证书发放。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特种作业人员证》及《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效证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时间安排
8月24日前,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单位将报名表交市建设培训中心。
8月26日~9月1日进行培训。
9月2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9月3日进行专业技术理论考试。
五、费用标准
按照物价局核定的培训授课收费标准及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培训费240元/人,教材费另计,按实收取。考核、注册及证书工本费190元/人。
六、有关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事关重大,关系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县(市)建设局及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考核工作。本次考核结束后,省建设厅将组织对各工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