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常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湘职改〔2002〕2号)和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业务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人教〔2002〕10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业务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的人员且符合申报土建工程(含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水排水、供热通风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程序及时间
1、报考时间:2007年4月16日~18日
2、报考人员填写《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交同底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经单位同意后,区县(市)的经同级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区、县(市)建设局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同时填写《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在报考时间里将两表一并报送市建设局职改办,报名结果同时报送市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3、准考证领取。2007年5月26日~27日各区、县(市)建设局人事(职改)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到市建设局职改办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集中到长沙参加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16日下午2:30~5:30。
2、考试内容。主要是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有关法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以及实际运用能力,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采用开卷方式。
3、考试合格。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含考试当年)。2006年考试合格的成绩今年仍然有效。
4、成绩反馈。考试成绩于7月初由省反馈到市建设局职改办。各区县(市)建设局及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报考人员个人于7月中旬到市建设局职改办获取考试成绩信息。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申报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四、其它
1、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即报名费15元,考务费90元)。
2、考前培训按照考培分离、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附件:1、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
2、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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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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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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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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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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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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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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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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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聘任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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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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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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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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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信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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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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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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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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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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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建设局职改办或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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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
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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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 作 单 位 |
所报专业 |
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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