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通〔2007〕19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302号)转发给你们。今后我市申报国家、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遵照本评选办法执行。相关申报表可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chinaeda.org。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