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
负责情况综合、信息反馈和调查研究,负责各类文件、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起草和新闻宣传、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资金计划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风景园林绿化法规宣传工作;承办风景园林绿化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联系电话:0736-7710926。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承办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党务具体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共青团、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7714512。
(三)城市绿化指导科(加挂城区绿化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管理城区单位绿化工作,督促单位搞好附属绿化建设;负责做好城区义务植树的规划设计、种苗、培育、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区公园、苗圃、道路公共绿地的绿化与保护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的管理;负责城市风景园林绿化资源评估,绿化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736-7717876。
(四)园林建设科
负责编制城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审查、审批城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绿化方案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风景名胜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全市古典名园的修复方案和20公顷以上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的设计方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生产的管理;负责推广科技成果,组织园林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开展对外交流。负责局系统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项目和施工管理;负责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联系电话:0736-7710510。
(五)城市绿化监督科(加挂风景名胜管理科牌子)
负责城市绿化的维护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绿化违法行为;负责承办占用绿地、修剪砍伐树木的行政审批事宜;负责对社会绿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征收绿化补偿费;负责承办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呈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监督规划的执行;负责监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协调风景名胜区的利用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36-789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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